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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探权证办理需要对少资金

煤矿探权证办理需要对少资金

  • 矿产专题 探矿权 - 知乎

    2023年11月23日  探矿权申请审查.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按照 申请在先 的原则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探矿权申请人。2010年1月27日  针对当前探矿权管理和市场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在近年来部、省探矿权审批实践的基础上,《通知》在全国矿业权管理政策中对探矿权申请项目的设置、探矿权申请人的资金能力、主体资格提出明确要求。国土资源部解读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问题的通知2010年1月19日  为维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探矿权准入、探矿权转让变更、探矿权新立延续审批管理等方面作出一系列新规定。. 主要内容为:一是规范矿产资源勘 国土资源部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_中国人大网

  • 一文搞清探矿权全流程管理及其合规_企业_勘查_监管

    2022年10月20日  探矿权人实施探矿期间,出现需要分立探矿权情形的,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申请探矿权分立应遵守以下合规义务: 一是探转采时可以申请探矿权分立。2022年11月8日  探矿权人在矿产勘查工作结束后,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根据经评审备案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资源储量规模为大型的非煤矿山、大中型煤矿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勘查程度应当达到勘探程度,其他矿山应当达到详查及以上程 搞矿必知|一文搞清探转采全流程程序_管理_企业_评审2013年6月6日  探矿权申请人一般通过逐级上报的方式向探矿权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保留申请,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二)材料审查. 主办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探矿权申请要求的,进入下一审查程序;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充修改材料告知书》或《退回申请材料通知书》,需要退回申请 探矿权保留审批(非油气类)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中国矿业 ...

  • 探矿权 - 百度百科

    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届满后需要继续进行勘查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的法定期限前,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递交勘查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报送勘查资金投入情况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申请办理延期登记手续。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__增刊20162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1999年3月30日  (一)在原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分立变更登记; (二)委托评估; (三)申请评估结果确认; (四)申请转让审批; (五)申请探矿权、采矿权主体变更登记。 采矿权原则上不能分割转让,尤其不能以深度标高或分层转让。 确需分割平面开采区域进行转让的,应提交保证相邻两个开采系统互不影响的论证报告。 第八条 探矿权、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 ...

  • 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

    2015年8月14日  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或者转让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按照审批权限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禁止非法出租、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第六条 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由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由省或者州、市矿业权交易机构组织实 2023年11月23日  探矿权申请审查.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按照 申请在先 的原则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探矿权申请人。矿产专题 探矿权 - 知乎2010年1月27日  针对当前探矿权管理和市场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在近年来部、省探矿权审批实践的基础上,《通知》在全国矿业权管理政策中对探矿权申请项目的设置、探矿权申请人的资金能力、主体资格提出明确要求。国土资源部解读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问题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_中国人大网

    2010年1月19日  为维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探矿权准入、探矿权转让变更、探矿权新立延续审批管理等方面作出一系列新规定。. 主要内容为:一是规范矿产资源勘 2022年10月20日  探矿权人实施探矿期间,出现需要分立探矿权情形的,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申请探矿权分立应遵守以下合规义务: 一是探转采时可以申请探矿权分立。一文搞清探矿权全流程管理及其合规_企业_勘查_监管2022年11月8日  探矿权人在矿产勘查工作结束后,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根据经评审备案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资源储量规模为大型的非煤矿山、大中型煤矿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勘查程度应当达到勘探程度,其他矿山应当达到详查及以上程 搞矿必知|一文搞清探转采全流程程序_管理_企业_评审

  • 探矿权保留审批(非油气类)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中国矿业 ...

    2013年6月6日  探矿权申请人一般通过逐级上报的方式向探矿权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保留申请,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二)材料审查. 主办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探矿权申请要求的,进入下一审查程序;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充修改材料告知书》或《退回申请材料通知书》,需要退回申请 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届满后需要继续进行勘查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的法定期限前,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递交勘查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报送勘查资金投入情况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申请办理延期登记手续。探矿权 - 百度百科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__增刊20162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 ...

    1999年3月30日  (一)在原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分立变更登记; (二)委托评估; (三)申请评估结果确认; (四)申请转让审批; (五)申请探矿权、采矿权主体变更登记。 采矿权原则上不能分割转让,尤其不能以深度标高或分层转让。 确需分割平面开采区域进行转让的,应提交保证相邻两个开采系统互不影响的论证报告。 第八条 探矿权、 2015年8月14日  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或者转让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按照审批权限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禁止非法出租、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第六条 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由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由省或者州、市矿业权交易机构组织实 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2023年11月23日  探矿权申请审查.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按照 申请在先 的原则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探矿权申请人。矿产专题 探矿权 - 知乎

  • 国土资源部解读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问题的通知

    2010年1月27日  针对当前探矿权管理和市场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在近年来部、省探矿权审批实践的基础上,《通知》在全国矿业权管理政策中对探矿权申请项目的设置、探矿权申请人的资金能力、主体资格提出明确要求。2010年1月19日  为维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探矿权准入、探矿权转让变更、探矿权新立延续审批管理等方面作出一系列新规定。. 主要内容为:一是规范矿产资源勘 国土资源部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_中国人大网2022年10月20日  探矿权人实施探矿期间,出现需要分立探矿权情形的,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申请探矿权分立应遵守以下合规义务: 一是探转采时可以申请探矿权分立。一文搞清探矿权全流程管理及其合规_企业_勘查_监管

  • 搞矿必知|一文搞清探转采全流程程序_管理_企业_评审

    2022年11月8日  探矿权人在矿产勘查工作结束后,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根据经评审备案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资源储量规模为大型的非煤矿山、大中型煤矿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勘查程度应当达到勘探程度,其他矿山应当达到详查及以上程 2013年6月6日  探矿权申请人一般通过逐级上报的方式向探矿权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保留申请,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二)材料审查. 主办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探矿权申请要求的,进入下一审查程序;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充修改材料告知书》或《退回申请材料通知书》,需要退回申请 探矿权保留审批(非油气类)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中国矿业 ...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届满后需要继续进行勘查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的法定期限前,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递交勘查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报送勘查资金投入情况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申请办理延期登记手续。探矿权 - 百度百科

  •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__增刊20162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 ...1999年3月30日  (一)在原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分立变更登记; (二)委托评估; (三)申请评估结果确认; (四)申请转让审批; (五)申请探矿权、采矿权主体变更登记。 采矿权原则上不能分割转让,尤其不能以深度标高或分层转让。 确需分割平面开采区域进行转让的,应提交保证相邻两个开采系统互不影响的论证报告。 第八条 探矿权、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 ...2015年8月14日  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或者转让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按照审批权限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禁止非法出租、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第六条 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由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由省或者州、市矿业权交易机构组织实 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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